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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10132480
政协大会提案呼吁整治非法医疗广告
http://www.100md.com 2003年3月10日 新华网
     [典型案例]2002年3月19日,怀孕4个月的刘女士因身体不适到一家诊所检查,其广告称是“国家性病、艾滋病防治监测权威单位”。不到20分钟,她被确诊“染上4种性病,病情严重”。

    恶梦从此开始:与丈夫反目,腹中胎儿也因服药受影响……但真正让她肝肠寸断的是:后来在正规医院诊断,结果却是:根本没患性病,身体很健康。[相关提案]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248号提案《关于整治医疗广告的政策建议案》

    [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]建议国务院交国家工商总局会同卫生部研究办理

    在政协大会提案组,这份大会提案引起记者们的强烈反响。《法制日报》一位记者怒斥:“医疗广告,对于危急患者来说就是救命‘稻草’。但如果广告变成利欲熏心者的钓饵,救命‘稻草’就是不折不扣的害人‘毒草’!”

    提案显示:绝大多数医疗广告违法违规2002年3月,上海市调查:医疗广告违法违规比例为79.9%,是各类广告的总违法违规率的28倍多,为20个行业之首;

    2002年4月,北京市调查:38家被监测的重点媒体,医疗广告违法率高达100%,广告的总违法率只有0.39%;

    国家工商总局监测:368条医疗广告中,违法或涉嫌违法者高达326条,占88.59%,在所有违法广告中独占鳌头;

    国家工商总局对全国31家电视台共43个频道一天发布的广告进行检查,结果医疗广告违法率为78.33%,高居各类别产品、服务广告违法率榜首。

    提案剖析:非法医疗广告有三张“画皮”

    [画皮一]违反客观规律,宣传伪科学的医疗知识。有些疑难病就当前医学发展水平并不易治愈,而广告中却用“肯定”、“百分之百”、“治愈”等肆意夸大疗效的字眼。有的还违反国家规定,借用社会名流、“医学专家”或所谓已“治愈”的病人来进行现身说法,欺骗误导消费者。

    [画皮二]不按规范要求,擅自使用“某某博士”、“某某专家”等非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用语,将退休的普通医生甚至连行医资格都没有的人奉为专家来欺骗群众。[画皮三]大打“擦边球”。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堂而皇之地做起“性病”治疗广告或者利用“前列腺炎”、“尿道炎”等掩人耳目,做变相性病广告。

    谁在纵容

    提案人朱永新委员分析:

    [唯利是图]部分医疗机构大搞“院中院”、“科中科”,将自己内部的性病专科、泌尿专科出租、转包,一些普通的退休医生,甚至连行医资格都没有的人摇身一变成为“专家”、“主任”。同时,发布、传播广告者受利益驱动,迎合广告主的不正当要求,降低广告审查标准,有的明知不合法仍照发不误,而国家又没有相应的法律制裁措施。

    [监督不力]工商、卫生行政部门缺乏有力的监督执法力量,不能对医疗广告进行持续的监管,处罚力度不够。朱永新委员大声呼吁:非法医疗广告害人害社会,整治刻不容缓!新华社“新华视点”记者 李术峰 张景勇, http://www.100md.com